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7 09:57:43



兰新财发〔2022〕76号

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根据《甘 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甘财采〔20228)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 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情况

2021 年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编报质量,确保了统计报表按时保质完成统计报送。但也存在一些急需改进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在填报中录入商品品目和品牌不准确,将品目和品牌简单归 类为“其他”,导致新区汇总报表其他类商品数据偏高,统计数据失真;个别单位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具体经办人员报表报送工作流于形式,未按照报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 送、报表数据不完整、少报、漏报情况依然存在,影响政府采购 信息统计工作质量。

二、2022 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要求

送时间要求非涉密采购项目统计分季报和年报, 季报于每个季度末25日内报送325日、625日,925日,12  25 ,年报于 2022 12月25日前报送。其他合同录入系统涉密项目信息统计表2022 21日至 20221225日期间单独上报。各采购单位在系统填报期间未发生采购的,仍需在系统中以0数据提交。

(二)报送范围要求。在原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因疫情、重大灾害等原因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应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脱密处理后,通过“其他合同录入系统”模块录入采购品目、采购金额和采购方式等简要信息。

三)报表调整情况。2022年财政部对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做了部分调整。具体有:政府采购合同主体、组织形式和采 购方式统计表(02)按照采购方式划分增加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同时在政府采购重要品目统计表05表、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统计表(06)中增加了框架协议选项;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情况统计表(03)中增加统计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举报情况统计表(11)调整为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统计表(11 表,改为由财政部门直接录入案件详情;政府采购专家库及信息发布统计表(12 表)增加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事项;政府采购当事人基本情况表(13 表)增加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情况统计事项。各单位要准确掌握理解报表的变化情况,认真填报,  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填报工作。各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 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填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各采购单位有需要新增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账号或需要修改单位名称等信息的,请于2022323日前联系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统一进行修改。

(二)提高认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业务学习。省财政厅将按照 2022 年新的报送系统要求统一录制培训资料,并上传至甘肃政 府采购网。请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时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  后台下载相关培训资料,认真学习,切实提升填报工作能力。

加强监管,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填报质量。2022 年起,每季度结束后我局将根据统计基础工作、报送情况、报送质 量、报送及时率等因素,按照财政部《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对各采购单位报送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信息统计编报工作中,如有业务问题,及时与兰州新区财政局

国资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如有软件操作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联系。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电话:400-810-199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931-8259258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