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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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新区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推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采〔202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

(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框架协议采购。集采目录内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用类货物品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征集,新区各采购单位统一通过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采购,省级财政部门尚未完成统一征集工作的,仍从网上商城系统协议供货栏目内采购。

(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框架协议采购。属于集采目录以外,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例如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类服务),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年度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

(三)自采他用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且年度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本部门、本系统在符合法定适用情形的基础上,由主管预算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集采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集采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各采购单位可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二、框架协议采购的组织实施

(一)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兰州新区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第一阶段的供应商征集入围和第二阶段合同授予均应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完成。

(二)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新区各采购单位应做好框架协议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提高需求标准的科学性和完整程度,做到可评判、可验证,无明确需求标准的不得开展框架协议采购。要合理确定不同等次、规格产品的最高限制单价,综合考虑采购历史成交价格与市场调查情况,平衡需求标准与成本价格的关系,做到最高限制单价与采购需求标准相匹配。认真开展需求调查,听取采购人、供应商和专家等意见,面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时,应当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一般各不少于3个。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变动。 

(三)加强采购方案审核。管预算单位应对本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方案进行审核,各采购单位的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实行财政备案管理。各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需求调查情况拟定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原则,对采购方式、实施范围、竞争机制、评审方法、采购政策落实等进行重点审核,严格落实“适用于小额零星采购”以及“以封闭式框架协议为主”的基本原则。

(四)度重视履管理新区各采购单位和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框架协议履约管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加强对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代理商的履约管理,对有违法违规和违反框架协议行为的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新区各采购单位要充分理解把握框架协议采购的规范性要求,做好需求标准确定、采购方案拟定、供应商入围征集和合同履约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竞争机制,确保入围产品符合优质优价原则。

(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新区各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投诉进行答复和处理,严禁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对框架协议采购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加强园区组织实施。各园区财政局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加强对园区采购单位的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执行,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42日